针对经由公安部门处理的民事案件极易进入诉讼程序的现状,江苏丹阳法院民法庭与公安部门的交警大队、各派出所进行协调与沟通,统一法律适用和处理标准,尝试建立“诉警对接、庭所共建” 机制,由法院定期定人到各交警中队、派出所驻点,通过司法确认、当场履行等方式,共同处理简易纠纷。

 

该机制自108日运行以来,已有效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相邻关系及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矛盾纠纷92起,其中申请司法确认的27件,调解当庭履行的65件,实现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零成本,既缓解了审判工作压力,又切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收到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