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法院:执行法官口岸拦截“老赖”出国游
作者:朱先明 发布时间:2010-11-01 浏览次数:309
28日清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提前赶到连云港口岸客运安检门外守候,在停止安检前五分钟被执行人时某才出现,执行法官上前将其拦住,随即被带上警车,到法院接受调查。
针对“老赖”不履行判决还钱的行为,今年10月15日,连云法院对5名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其中包括不得购车买房、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外出不得选择乘飞机、不得旅游和度假等八项内容。
连云法院执行局局长徐继华介绍说,被拦下的被执行人时某,在2009年7月曾与连云港开发区朝阳镇某建材经营部签订购买建设材料合同,先后四次从该建材经营部提取钢筋、水泥和石子等材料累计6.8万元,结果一直未付款。经营部多次催收材料款,都被时某拒绝。法院审理后,判决时某给付材料款本金利息共计7.4万元。当时某得知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时,迅速赶到银行将存款400多万元转走,提取现金后,突然“蒸发”。“我们多次调查不知时某的去向,如果将他的房屋拍卖,其父母就没有地方住,所以我们一直在找他。”徐继华说,今年中秋节期间,执行法官再次前往时某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意外得知时某因欠多人债款,携款潜逃后,一直躲藏在山东威海。中秋节深夜,他回到家短暂停留又匆匆离开。
该院执行法官经过分析判断,认为被执行人时某暂时还没有离开连云港。为了尽快找到时某,执行法官马不停蹄地奔赴车站、码头、机场以及时某可能出走的地方,进行广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