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扬州中院在全市法院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集中清理“四项”未结案件和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活动,力争两类案件数量大幅度减少,力促全年全市法院审判质效全面提高。

 

“迟到的公正等于不公正”。活动启动以来各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各审判业务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各业务部门负责人为清理活动第一责任人,亲自主抓,进行部门自查:先由各审判业务部门承办法官开展自查,查清在手“四项”未结案件和十八个月以上未结案件具体情况,分析原因,提出初步解决措施;再由各审判业务部门庭(局)长组织相关人员逐人逐案过堂,具体查明审限变更是否符合法定事由、有无审批手续及审批手续是否合法合规、法定事由是否消失、有无及时恢复审理等情形,在此基础上逐案制定清理措施。

 

自查结束后,各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将对本院各审判业务部门的自查情况进行集中梳理,梳理中对那些审限变更原因不具体、措施不扎实的案件进行重点核查,确保情况真实、清理彻底。

 

据悉,活动中扬州中院将根据各法院每周通报的清结进展情况,针对集中清理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制定全市法院整改措施,并进行专项通报。通报情况与各基层法院、各审判业务部门全年整体质效考核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