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王某为妻子打抱不平,冲动之下竟然踢破他人小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0530,被害人吕某与几个酒友路过王某家门口,碰见王某时声称王某家房子盖在了他们的地头上,并威胁要扒掉房子让其全家不得安生,王某与吕某等人发生纠纷,脾气急躁的王某捡起砖头朝三人砸去,一伙人不欢而散。61晚上,王某妻子找吕某理论,与吕某发生争执动起手来,王某闻讯赶到时正碰上吕某用手掐住妻子的脖子并用手打妻子的头,见妻子占了下风,大丈夫本色尽现,王某连忙上去护住妻子,怒气之下朝吕某腹部猛踢两脚,吕某随即倒地不起,王某与吕某又辩了两句才回到家中。吕某被家人送至医院治疗,诊断为小肠破裂,经法医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

 

201010月,经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王某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能自愿认罪,其行为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了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