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启东法院受理了一起申请执行人为启东市人民政府,被申请执行人为一公民的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人因被申请执行人逃兵役而对其作出兵役行政处罚。
被处罚人顾磊剑,男,1989年3月11日生,其在启东市2009年度冬季征兵中,被依法确定为2009年度应征对象,经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双合格后,被批准服现役。2009年12月8日,启东市兵役机关向顾某发出“入伍通知书”后,顾某无故外出,逃避征集。然顾某在启东市兵役机关发出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后,仍未改正,造成了拒绝、逃避征集的后果。启东市人民政府遂于2010年3月22日作出启政罚字(2010)第1号兵役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申请人作出罚款44000元的处罚。因顾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启东市人民政府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顾某交纳罚款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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