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丈夫欲继房产 邻里帮舅百般阻挠
作者:吴伟 夏倩 发布时间:2010-10-29 浏览次数:420
离婚的孙亮(化名)在妻儿死后欲继承家中的房产,但却遭到女方亲戚的百般阻挠,街坊邻居都站起来帮她们说话,这让孙亮继房不成,便一纸诉状将两位小舅子告上了法庭。
昨日,被告李强、李勇(化名)两兄弟在法庭上控诉孙亮抛妻弃子,根本没有尽到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坚决反对他来继承房产,街坊邻居都出来为这两兄弟证明其所说的都是事实,不能让孙亮得到这个房子。这本该按继承法顺位继承的事,怎么闹成这样呢?
原告孙亮与其妻李梅(化名)已协议离婚,两人有一儿子,离婚后儿子由李梅抚养,房子归李梅所有。李梅生前患有癌症,家中对这位妹妹本来就宠爱有加,在得病后,家人更是无微不至地照顾她。从得病后的十八年里,两位哥哥东奔西走,遍访名医,为其支付昂贵的医药费,但最终李梅因各种并发症在今年去世。屋漏偏逢连夜雨,李梅的儿子因母亲的离逝悲痛不已,长期沉浸在悲伤中的儿子也于同年突发脑淤血在家中猝死。
离婚后的孙亮在外漂泊了几年却毫无成就,但就在听闻此噩耗后的孙亮心中一动,想到家中还有一处房产留着,便想回来拿回前妻的房子,这样以后便有个着落了。这下李强、李勇哪能甘心,在妹妹离婚后的几年里都是他们尽心尽责地照顾这娘俩,家中的装修和家具都是他们负责置办的,说什么也不能把这房子给孙亮。这些事实邻居们也都看在眼里,大都痛斥孙亮的不负责行为,为李强、李勇喊冤。
在法庭上,李强、李勇诉称坚决反对孙亮来继承房产,虽然知道按继承法他有这个权利,但如果他想继承,就得拿钱出来弥补兄弟俩的损失。两兄弟还表示这次在法庭上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就要通过法外途径解除,坚决不让孙亮占了这个便宜。但孙亮觉得这几年虽没有尽到做丈夫和父亲的责任,但妻儿死后自己理应得到这个房产,并只想拿出一万多来补贴李强、李勇。
承办法官认为,按照《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第二十五条规定“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此案件中,孙亮表示接受继承,妻儿死后孙亮是第一顺位继承人,有权继承房产。但是这于法是合理的但于情却说不过去,承办法官提出,如果李强、李勇能提供当时装修房子时所买东西的发票以及给妹妹李梅看病时留下的发票的话就能以债权的形式让孙亮还钱,否则只能通过民事调解来解决此事。
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孙亮终于做出了让步,表示愿意支付李强、李勇补偿款9万多,并感谢其对于前妻和儿子的照顾。李强、李勇亦同意让孙亮继承房产,并表示以后不会再管此事。法院在审理中确认孙亮对房产的继承权,房子由孙亮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