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反映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突出应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王洪娟 发布时间:2010-10-26 浏览次数:795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一直居高不下。以宿城法院为例,2010年以来,共受理以未成年人为被告人的案件35件72人,分别占刑事案件总数和被告人总数的9.5%和13%,其中14岁、15岁各3人。
一、主要特点
1、以侵财型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型为主。其中侵财型案件如盗窃、抢劫32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型案件如聚众斗殴、寻衅滋事30人,分别占44.44%和41.66%。
2、共同犯罪占九成以上。2010年受理的35件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中,除了两件交通肇事案外,其余的均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
3、犯罪前多处于无业状态。72名未成年被告人中,4人为在校学生,其他均为无业人员。
4、大多数被告人来自农村贫困家庭或者单亲家庭。农村相对贫穷,侵财型案件多发;单亲家庭心里易失衡,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多发。
二、产生原因
1、自身文化素质低、注重享乐。72名未成年被告人中,只有一人是高中在校生,未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的占七成。由于年龄小,几乎没有就业或者偶尔打零工,主要以出入网吧、卡拉OK等娱乐、消费场所为主,一旦入不敷出或者与他人产生小纠纷很容易产生犯罪行为。
2、父母无力教育、娇生惯养。未成年被告人大多是独生子女或家中唯一的男孩,深受家人宠爱。父母外出务工或者另组家庭留下孩子由老人照顾,并且往往注重经济上的给予,对孩子的思想动态知之甚少甚至连孩子辍学都不知情。
3、社会贫富悬殊、心里不平衡。贫穷的希望通过盗窃、抢劫等捷径“快速致富”;富裕的注重享乐、寻求刺激且通常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犯罪行为。
三、对策建议
1、增加法律常识课,增强法律意识。学校普遍重视文化知识教育,忽视法律常识教育。个别被告人称抢劫“好玩、刺激”,不认为是犯罪。
2、改革户籍制度,完善社会保障。解决没有城市户口的农民工子女在城市入学、医疗等问题,减少农村“留守少年”,这是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的最根本途径。
3、开办技工学校,学习就业技能。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开办技工学校帮助年轻人学习就业技能,同时以技工学校为平台,开设思想教育课程,帮助年轻人以平常心对待家庭和社会问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