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红遍整个网络,而2010年在睢宁的大地上却真真实实地发生了一起一根香烟引发的血案

 

201022117时许,林某酒后遇见王某,寒暄后向王某递上一根香烟。王某因平时不抽烟,就婉言拒绝了林某的好意。林某却觉得王某是嫌自己的香烟档次低,是看不起自己,二人遂起口角之争。继而林某对王某大打出手,并辱骂前来劝架的王某洋、王某太兄弟。或许是觉得以一对三吃了亏,也或许觉得这一切还不过瘾,林某又电话纠集了徐某等人前来助阵,共同殴打王某洋、王某太,致使王某太左眼眶内侧壁爆裂骨折,构成轻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有自首情节,且被告人林某及徐某已经赔偿王某太的经济损失,并得到王某太的谅解,遂对被告人林某、徐某以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