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涉军案件
作者:刘长会 朱倩 发布时间:2010-10-26 浏览次数:382
近日,阜宁法院成功调解原告曹某某(其子系中国人民解放军九二一九六部队士官)诉被告孙某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在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属合法权益的同时,实现了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009年10月、2010年3月魏某分6次共向原告曹某某借款人民币82万元用于生产经营,该六笔债务均由被告孙某提供担保。到期后,原告多次向魏某及被告孙某催要借款,可魏某已不知去向、被告孙某至今一分未还。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归还借款及利息,并承担案件的诉讼费用。由于涉案标的额大,且借款中大部分又是原告向亲属所借,原告在向被告追要借款的同时,亲属也纷纷向他要债,当原告儿子得知这一情况后,根本无法安心服役。阜宁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由“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合议庭”对该案进行了审理。在此期间,九二一九六部队政治部还特意来函询问案件的审理情况。为能真正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属的合法权益,合议庭多次组织调解,耐心劝说。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孙某偿还原告曹某某借款人民币82万元,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