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朋友担保借人款 到期不还男子先成被告后当原告
作者:刘光亮 鲁永隽 发布时间:2010-10-26 浏览次数:358
王某和李某是生意场上的伙伴,双方你来我往,在一起共事了十几年,一直都是合作得非常愉快。可是最近王某因为为李某担保的事情被人起诉成了被告,于是王某一气之下将李某告上了法庭,要求李某赔偿自己的损失。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06年8月,李某因经营扩大的缘故,需要购买一批设备,但最近资金紧张,于是李某想到了老朋友王某。碍于朋友的面子,流动资金也不是很多的王某为李某办理了担保手续。双方口头约定,由李某出资购买这批设备,不足部分由王某以自己的固定资产向李某提供担保,并由李某在一年内向销售商还清余款。一年之后,李某以设备质量为由拒绝向销售商付清最后的10万元余款。于是销售商一纸诉状将李某和王某告上了淮南市八公山区法院,法院最终支持原告的请求,并从王某的银行账号上强制扣划了10万元给开发商。
王某觉得心里冤枉,自己没有拿到一分钱,却要替别人还债。于是王某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