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法院四项措施提升陪审员参与调解成功率
作者:薛莲 发布时间:2010-10-26 浏览次数:242
涟水法院在打造和谐审判格局的工作中,采取“四项措施”提升陪审员参与民商案件调解的积极性与成功率。今年1至9月份,该院民商案件调撤率近79.8%。具体做法是:
扩大陪审员知名度。该院在立案大厅、法制宣传栏等显要位置张贴陪审员照片、个人基本情况。同时介绍陪审员职责,使群众了解陪审员,认识陪审员,进而在心理上认可陪审员,增加陪审员在调解中的说话分量。
提升陪审员业务素质。该院不但按照上级要求支持陪审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还将干警参与培训的内容整理后,以电子文档、书面材料形式传递给陪审员。还通过邀请陪审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庭审观摩活动等,提升陪审员陪审能力与调解水平。
强化陪审员信息沟通。该院要求案件受理后,充分发挥陪审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把握当事人的诉讼心理和诉讼目的,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承办法官,确定调解方向和方法,力争案件调解成功。
发挥陪审员庭外调解优势。由于庭审中当事人往往情绪对立,难以当庭达成协议,陪审员结合庭审情况进行分析,在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冷静期因势利导做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往往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最终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