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各级人民法院在认真履行审判职责、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充分发挥能动司法的作用,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诚如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所言:“能动司法是新形势下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必然选择。”近日,记者在采访中记录了徐州基层法院能动司法的生动实践。

 

鼓楼——凭风借力好行船

  

  凭借在案件立案、审理、执行的各环节巧妙借力司法,逐步形成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的新机制,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不仅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也在“被借力”的党委、政府机关、社会团体及案件当事人中赢得了司法公信。

 

  借党委之力——化解复杂群体纠纷

 

  对于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群体性纠纷案件,仅凭审判机关的司法力量有时难以案结事了,所以鼓楼法院在办理涉及面广的劳动争议、房地产买卖等群体性纠纷案件时,积极借助党委、政府之力,并最终成为化解矛盾纠纷的润滑剂。

 

  徐州某机械制造公司因2008年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生产经营遭受重创,120名职工被解除劳动关系,在持续向该公司主张权益未果的情况下,职工们多次到市委、市政府群访。案件经过市仲裁机关仲裁后,该公司不服,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职工们反诉,要求给付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在岗期间加班工资及劳保福利等,案件的处理结果将直接关系到广大职工的权益和社会的稳定。该院院长孙光主动汇报后,市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秦景安积极协调开发区有关部门办理了某机械制造公司房产、土地过户的冻结手续,5名承办法官又分别约请工会特邀调解员,十余次深入公司协商,最终双方以385万元达成协议,并在结案一周内将全款发给职工。职工们上门送了6块牌匾,秦景安见到这样的感激场面时说:“我看到这样的场面还是第一次。”

 

  借“公检”之力——探索诉调对接模式

 

  在诉调对接的基础上,鼓楼法院探索与公安、检察院的对接化解矛盾纠纷新机制,如在区交警队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巡回法庭,对此类案件统一受理;加强与区检察院的协调,对当事人申请抗诉的案件,借助检察机关做息诉息访工作。今年初,该院倡导建立了“三长”联席办公会制度。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一起典型案件:孟某因交通肇事被判决赔偿事故中死者的家属王某等4人医疗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1万余元。2007年初立案执行至今,只从孟某的银行存款中扣划到8000元,孟某不以实名在金融机构存款,并长期搬离原居住地逃避履行赔偿款。据此,鼓楼法院以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将案件移送区公安分局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对孟某“上网”追逃后,孟某主动找到申请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一次性交付执行款10万元。

 

  借社会之力——破解司法实践难题

 

  随着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大量承担着强化行业管理、促进相互沟通职责的商会、协会等新经济、社会组织应运而生。鼓楼法院加强与商会、协会等组织的交流沟通,积极借助其社会资源和协调能力,化解涉诉纠纷与案件。

 

  今年5月,徐州中院指定该院承办一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王某与李某同为某公司股东,李某与王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又将名下股权转让给第三人沈某。王某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李某赔偿损失。该案是徐州某县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引发的纠纷,如不能妥善处理将削弱该县招商引资的力度、影响其政府形象。法官在审理中了解到,原告王某与被告李某同属于该县苏南商会会员,便主动和商会联系沟通,委托商会领导进行调解。商会会长3次约见原、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调解。最终,三方当事人达成了庭外和解协议,第三人沈某将原告王某名下的股权一并收购。商会会长对办案法官说:“调解一个案件比谈一桩生意难多了,能维护商会的团结,太有成就感喽!”

 

  凭风借力好行船。对此,孙光深有体会地说,化解复杂的涉诉矛盾与纠纷,单纯依靠法院力量略显单薄,只有主动借力、善于借力,社会和谐的大船才能越行越远。

 

贾汪——村村飘起法丝带

  

  在素有“百年煤城”之称的徐州市贾汪区处处都有法官亲民的身影:在田间地头忙着巡回开庭、与村民唠家长里短、化解村民矛盾纠纷,仿佛在每个乡村都飘拂着一条无形的“法丝带”,连着千万家,牵着你我他,这条“法丝带”就是贾汪法院“审务村村行”的生动缩影。

 

  共解百家难

 

  贾汪区人民法院在推进“审务村村行”活动中,把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纠纷案件开到田间地头、百姓的家门口,让案件“流动”起来,让法庭“流动”起来。

 

  今年5月份的一天,法官卢增吉一大早就和书记员来到本区大路村委会向村书记了解王某与邻居李某两家的关系、纠纷产生的原因。李某修门前路时,为防止踩踏将石磨放在一边挡人进入。不巧,石磨正对着王某家门,王某认为不吉利,双方发生争吵厮打,王某受伤后,李某没有探望,也没有出钱,两家矛盾不断加剧。卢增吉听完村书记介绍后,心里有了底。上午9时整准时开庭,王家、李家亲属和周边群众40多人静静地旁听庭审,庭审层层抽丝剥茧,事实真相逐渐摆在大家面前,卢增吉开始从法律、风俗习惯、“远亲不如近邻”情理方面化解双方的矛盾,在听取了双方亲属和旁听群众意见后拿出了一个调解方案,王某和李某心结解开了,高兴地签了字。

 

  共奏和谐曲

 

  该院今年建立了“一村一法官”联系制度,联系法官定期到联系村排查矛盾纠纷,帮助基层组织和村民解决纠纷,化解纷争。

 

  去年12月,黄某与林某因争地发生吵闹,遂喝农药自杀。事发后,黄某的子女要求赔偿20万元,事情闹到法院。案件判决不难,但矛盾彻底化解很难。该院法官邀请陪审员王峰陪审,把案件开到双方所在的村委会。庭后,法官、陪审员带着黄某的子女广泛听取意见,众多的村民七嘴八舌地说,人是因为林某的原因死亡,林某应赔偿,但主要还是黄某气量小、想不开喝农药自杀,黄某该承担很大责任,20万元太多了,赔丧葬费就行。法官再加以引导,最后以林某赔黄某子女1.3万元了结。

 

   共享农家乐

 

  该院在开展“审务村村行”活动中,注重法院文化向农村、农民中间延伸,让法院文化与农村文化建设对接、互动、共享、双赢。

 

  该院于今年8月份与全国知名的文明村——马庄村建立文化结对共建关系,发挥各自特长、条件优势,实现司法文化与农村文化的对接。精心挑选发生在百姓身边、群众关心、大家乐于接受的典型案例,组织法院和马庄村人员精心编排成相声、小品等文艺作品,发挥马庄村全国闻名的“农民乐队”文艺人才优势,排演、组织策划模拟法庭,编排歌舞等,两家联手,在全区村镇、学校巡演,老百姓十分欢迎。用全国十大杰出村官孟庆喜的话说:“现在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但精神食粮还较少,我们也一直想丰富乐队节目和内容。与法院文化结对共建,赋予马庄村文化建设的新内涵,法院文化与农村文化交融,在娱乐中受教育,农民更能接受。”一位60多岁的老农观看了节目后激动地说:“之前看过马庄乐队节目,就挺不错了,现在看的这次节目更好,用身边的人和事演节目,让人高兴,教人学法懂法和用法了。”

 

新沂——好诗尽在山水间

 

  “郁法官,太感谢您了!把我和老王争吵了十来年的宅基地纠纷给解决了,你就是郁青天啊!”新沂市马陵山镇王庄村的王老汉拉着驻村法官的手激动地说。

 

  9月25下午,新沂市人民法院法官一行来到王庄村的挂钩联系点上,就地开庭审理村民老陈和邻居王老汉的农村宅基地纠纷,巡回法庭的法官还特地邀请当地的人民调解员和村委会主任协助调解。法庭开在了村子里,村里村外前来旁听的村民们可不少,老陈和王老汉两人吵了十几年的架,大伙都想知道法官怎么处理,好奇的村民把整个小法庭围得满满的。一个小时后,在三方人员的努力调解下,老陈和王老汉达成了调解协议,当场握手言和,周围村民一阵掌声。这是新沂法院自建立“一村一法官”联系制度以来,在挂钩联系点上审理的第522起案件。

 

  “一村一法官制度实行以来,我们村的纠纷少了很多,村干部们也不用费神去处理这些琐事,有了更多的精力来带领村民发展经济。”记者采访中,时集镇新庄村村支书蔡书记说,“我自身也得到了提高,学习了许多法律知识,处理村民间的纠纷更加顺手了。”村民张大爷说:“俺村有自己的法官了,太好了。去趟城里太不方便了,光吃饭、坐车就要花好几十,更不要说请律师了。现在好了,有事不出村就能解决了。”

 

  该院院长梁冰介绍说,新沂法院一线办案法官45人,但每年受理案件达万件左右。在案多人少的状况下,为有效落实“一村一法官”制度,该院专门调拨交通工具、保障办案经费,要求每个法官挂钩联系57个行政村,同时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和当地村干部的积极性,配合法官及时将纠纷化解于苗头、解决在基层。自去年以来,新沂法院依托人民调解室、司法所、派出所以及警务室成立“法务室”,联合多方力量,“一村一法官”制度已呈网络化覆盖全市。

 

  该院驻村法官做到了“三至少”,即每月至少到挂钩联系点开展排查矛盾纠纷、走访座谈、接待来访群众1次;每季度至少开展法律咨询、流动法律讲堂、发放法律手册2次;每年至少到联系点巡回审理案件3次。在重大节假休息日、大型庆典、重大会议及农忙期间,驻村法官还要集中13天时间,主动深入联系点进行走访调研。此外,还要对所挂钩联系点做出“三及时”:发放便民联系卡、设立法院咨询及意见信箱,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听取和答复;对于联系村的涉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案件,驻村法官要及时联系确保案件尽快审结、执结;对于调解员在调解案件中所需求的法律问题要及时予以指导。截至1018,新沂法院在法官联系村区共举办法制讲座或普法宣传700余次,开展巡回审判540余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应诉指南8000余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