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小姐来到茅村法庭要求代理弟弟起诉离婚,同来的还有弟媳闫小姐及闫小姐的爸爸。小姐向立案庭介绍说,弟弟先生与闫小姐20093月份登记结婚,但弟弟婚后一周就离开徐州去西班牙打工,因夫妻长期不在一起居住致使感情破裂,现夫妻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离婚,弟弟婚前借其岳父的40000元钱在离婚时归还。小姐随后出示了弟弟先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塞罗那总领事馆办理的内容为离婚同意和个人委托的两份公证书。

 

立案庭在审核了小姐提供的相关材料后,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通知了承办法官。法官仔细审查了诉状等材料并询问三人相关涉案问题后,确认了该离婚案手续齐全合法,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随即为其办理了相关的法律手续,40000元借款也当庭付给了闫小姐的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