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如皋法院采取四项举措,化解劳资矛盾,促进劳资和谐,服务经济发展。

 

加强诉裁对接,化解劳资矛盾。密切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合作,将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设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合议庭,统一法律适用尺度,推进劳动争议审判的专门化与专业化,更加公正、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劳动争议纠纷。

 

加强助企服务,协调劳资关系。开展“三走进三服务”活动,对辖区企业进行走访服务,了解经营状况,听取服务要求,协调劳动关系,共商应对良策,并就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和《劳动合同法》施行双重因素带来的劳资冲突问题进行调研,着力解决涉及劳动保障的各种实际困难。

 

加强教育宣传,促进劳资合作。联合劳动保障、工会组织等部门,开展以促进劳资合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促使企业投资经营者转变观念,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想,完善分配激励机制,善待员工;同时,教育员工正确认识目前的经济大环境,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变劳资对抗为劳资合作。

 

加强源头治理,发挥综治优势。通过强化与劳动行政等部门的沟通与建议,充分发挥对劳动力市场和企业用工行为引导、治理的作用,力求从纠纷发生的源头上对劳资矛盾加以控制和消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