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维权,我们在行动
作者:兴化市人民法院 王红英 欣旭伟 发布时间:2018-03-16 浏览次数:1041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兴化法院应邀参加了兴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的“‘品质消费 美好生活’暨2018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宣传活动和淅沥沥的春雨邂逅,并没有减少市民的热情。在活动现场,我院的“法律咨询台”倍受关注。
活动现场,我院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产品责任纠纷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耐心解答市民消费维权问题十余件,引导市民文明消费,理性消费,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宣传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