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郭某手持欠条到法院起诉,声称蒋某欠自己钱,奇怪的是当蒋某要提出测谎鉴定时,郭某慌了神又急忙申请撤诉,搞得自己狼狈不堪。

 

据郭某称,20083月,郭某与蒋某发生业务往来,由郭某向蒋某供应棉纱。在当年4月下旬,双方进行结算后,蒋某还有近20万元没有给郭某,于是蒋某向郭某写了一张欠条。就是这张欠条让郭某动起了脑筋。

 

201011月,郭某就拿着这张欠条到法院起诉蒋某,要求判令蒋某支付所欠货款。庭审中,蒋某承认郭某手持的欠条确实是自己亲手所写,但事情并非郭某说的那样。

 

蒋某辩称,原告郭某是苏北某县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而自己是常州乙公司的业务员。欠条中的欠款是乙公司所欠甲公司的货款,并非是自己欠的,而且该欠款已由乙公司全部付清了。为证明自己的主张,蒋某还提供了乙公司的书面证明等相关证据。

 

面对蒋某的说辞,郭某再三表示被告蒋某欠款是铁的事实,自己的陈述千真万确。对此,蒋某以及乙公司负责人均提出要进行测谎鉴定。为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与郭某深入交流,通过案例介绍、法律释明的方式,让郭某明白测谎鉴定结果将对自己产生的影响。

 

刚开始,郭某表示坚决配合测谎鉴定,可没想到的是就在要进行测谎鉴定的前一天,郭某打起了退堂鼓,向法院申请撤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