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恋酿苦果 调解化矛盾
作者:蒋霞宏 发布时间:2010-10-22 浏览次数:465
近日,江苏省泰州高港区法院受理了一件男婴起诉要求亲生父亲给付抚育费的案件。
男婴的亲生父亲李元和亲生母亲张芳原先同在南京某大学上大学,他们在大学期间相识相恋并开始了同居的生活,张芳在2010年回老家产下本案中的男婴,李元和张芳也同时被中止了学业。男婴出生后和张芳一起生活,张芳及其家人在男婴出生后一直催促李元尽快和张芳完婚,但李元先是推诿后来就避而不见。张芳在无奈之下只有以男婴的名义诉至我院要求亲生父亲给付抚育费。
收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为了促进社会的和谐及响应能动司法的号召,在发生诉状副本的同时对李元进行和好的调解,但李元及其父母态度恶劣,李元既不想结婚也不愿给付抚育费;承办法官后又多次对双方进行电话调解,考虑到双方之间还有家庭矛盾,法官又多次直接找李元本人调解并对其进行耐心的说服教育,李元开始同意给付抚育费;为了化解双方及其父母之间的矛盾又书面通知所有人到法院当面调解,承办法官分头对双方人员进行了耐心的说服教育,在法院的主持下让双方家庭当面澄清各种误解化解了累积的矛盾。
最终,经过很多次的耐心调解,避免了一纸判决书恶化双方关系,本案最终以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