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诉前妥处群体性纠纷
作者:丁萧 发布时间:2010-10-22 浏览次数:343
苏州相城法院充分发挥法律优势,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协助妥善处理了灌南某金属回收公司、连云港某金属制品公司、苏州市望亭某厂与望亭通灵金属市场四十一家经营户之间涉及2000余万元的废旧铜收购合同纠纷。近日,望亭通灵金属市场四十一家经营户代表送来了“热情服务廉明高效”的锦旗。
1998年,陆某成立了个人独资的苏州市望亭某厂,制造铜棒、铜铸件。基于对国际铜市场的乐观估计,陆某的两个儿子也分别成立了灌南某金属回收公司(以下简称灌南公司)和连云港某金属制品公司(以下简称连云港公司),父子三人共同组建了家族企业群,专门进行废旧铜收购、粗加工、销售等,收购多以赊欠货款的方式进行。今年年初,国际铜价连续下跌,陆某、灌南公司、连云港公司共计亏损1000万元左右,四十多家铜材经营户高达2000余万元的货款不能得到支付,多家经营户更是扬言上访维权,群体性合同纠纷有演变成群体性事件的趋势。
经查明,灌南公司、连云港公司均属正常经营,不存在非法占有货款的主观故意,但将陆某及二子现有财产变卖并支付赊欠货款后,仍有四十一家经营户共计1000多万元债权不能得到有效兑现。为妥善处理好该起群体性纠纷,在区委政法委统一协调指导下,区法院与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共同到望亭镇现场办公,并充分借鉴法院以往群体性纠纷解决经验,建议将1000多万元债权转换成苏州市望亭某厂、灌南公司、连云港公司三企业的股权,由四十一家经营户按债权份额分别持有并经营,陆某及二子等退出企业。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双方达成债权转股权的协议,四十一家经营户的债权重获保障,一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纠纷在诉前被有效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