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初任法官的培养周期缩短,实践机会减少,与新形势下民商事案件呈现出数量激增、类型复杂、难度增大、矛盾加剧的现实情况形成尖锐矛盾。为加快青年商事法官的培养,切实推进法官人才梯队建设和司法能力的整体稳步提升,2010年初,平江法院商事审判庭即把提高青年法官的办案能力确立为年度重点工作,通过五项措施着力培养青年法官独立办案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素质,取得显著效果。至201010月,青年法官商事案件的调撤率比上一年度同期上升14.2%

 

转变传统观点,树立调解理念。青年商事法官大多是科班出身,具有法律理论功底深,证据意识强,适用法律准确等特点,但也普遍存在轻调解重判决的固有观念。对此,该院商事审判庭要求青年法官解放思想,树立公正高效的法律责任与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并重的理念,把诉讼调解工作作为维护稳定、促进和谐、保护平安的大局对待,有针对性、竞争性地开展调解能力训练,善做思想工作,善做群众工作,善做宣传工作。

 

确立调解原则,完善调解流程。商事审判庭要求青年法官确立正确衡量权责,合理分配利益的调解原则,对双方诉争的核心利益、可让步利益和共同利益作出准确判断,引导双方理性权衡利益,寻找共同利益范畴。实行全流程调解,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就必须第一时间了解当事人分歧焦点、掌握诉讼心理期望,做出初步协调工作。庭审阶段在吃透案情的基础上,充分履行法律释明职责,向当事人提示诉讼风险,合理确定调解方案。

 

总结调解经验,丰富调解手段。民商审判庭定期组织青年法官对兄弟法院总结的调解经验进行系统学习,根据案件的不同类型,探讨不同的调解方法。对于省高院审监二庭的法律剖析等十项调解法,对于新沂法院的“五法一冷静,四要四不要”调解法都进行专题学习。不断丰富调解手段,一方面有效整合法院内部资源,牢固树立“调解是共同责任”的全局观念,逐步改变承办法官各自为阵的旧模式,尝试审判人员交叉协助,庭长和分管院长重点参与的调解模式;另一方面合理利用社会整体资源,尝试居民组织调解、专业行会调解等方法,建立联合调解机制。

 

找准矛盾症结,排除调解障碍。民商事审判庭组织青年法官针对影响商业案件的调解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认为诉讼结果的预期、财产保全状况、公司决策层观点的分歧、企业现实的经营状况都是导致商事案件调解率不高的症结所在。在此基础上,要求青年法官对个案具体分析,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摸准纠纷的实质,找准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有比较准确的预期,合理使用财产保全措施,深入企业了解真实情况,找准各方利益的结合点和平衡点,引导双方朝有利于纠纷解决的方向发展。

 

提高调解要求,促进自觉履行。商事审判庭对青年法官的调解工作提出高标准,严要求,定期对审结案件进行回顾,总结调解工作的不足和改进方向。对于可能出现的恶意调解现象,要求青年法官在调解中遵行公开调解的原则,加大调解协议的审查力度,保证当事人能在知情知法的情况下与对方达成协议。对于可能出现的不依约履行调解协议的现象,要求青年法官调解时加大法律宣传力度,结案后追踪执行情况,按时督促当事人履行,努力提高调解协议的自觉履行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