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因史某化工厂污染,造成了金坛市金城镇元巷村等五村1065户农户农作物受损、水体污染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该事故不但直接造成了农户两百多万元的经济损失,而且危及老百姓的民生。201099,金坛市人民法院和金坛市人民检察院联手调解该起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案件。金坛法院和金坛市人民检察院通过多次召开联合调解会议,多次调查走访,最终成功化解了该起群体性纠纷,农户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到了赔偿款。

 

为有效化解矛盾,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金坛法院和金坛检察院于2010511联合发布《金坛市人民法院、金坛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民事检调对接工作协调、配合、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施行)》,建立金坛法检民事检调对接机制。

 

《民事检调对接施行意见》建立了联合调解制度,规范了两单位联合调解案件的具体范围、规定了联合调解实施细则。民事检调对接机制的建立,对于规范和完善法院、检察院两单位联合调解,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做好双方当事人诉前、诉中的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金坛法检民事检调对接机制建立以来,充分发挥法、检两家各自的职能优势,已经联合调解了金坛市一些相当有影响的民事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