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法院判决书行骗遭数罪并罚
作者:刘思沁 发布时间:2010-10-21 浏览次数:561
苏洁已年过半百,
王顺对于苏洁出于朋友情谊帮助自己打官司这件事情深信不疑,而且每次苏洁来向王顺要各种费用时也都是有理有据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各种花销琳琅满目,虽然有时王顺也觉得苏洁提出的费用过高了,但是只要想着官司能打赢,多出一点钱就心甘情愿了。自从提出要帮王顺打官司后,苏洁陆陆续续地从王顺处拿走了两万五千元“诉讼费”,律师请了,律师费也付了,但是官司的事情却依然没什么起色。
没过多久,法院对这起民事诉讼进行判决,王顺意外地败诉了。败诉后一方面是王顺对于自己花了大价钱依然没能打赢官司的不满,另一方面是苏洁还觉得没能赚得盆满钵满就已经结束了的遗憾。苏洁此时也知道既已败诉,想要再从王顺处拿钱是不可能的了,但是她又转念一想,王顺还有最后一笔钱一定要付,那就是败诉后需承担的案件受理费,这是法院判决书上明文要求的,王顺没法拒绝。于是,苏洁又在这最后一笔钱上动起了脑筋……她找来了私刻印章的小广告,联系伪造了法院印章,又将判决书上面的费用篡改,将原来的案件受理费3380元改成了17380元,并将这份假判决书交给了王顺,想要讹上最后一笔。王顺虽然不熟悉法律,但是他清楚自己的案件标的额并不高,受理费却高得离谱,这不禁让王顺产生了怀疑,他前往法院对判决书进行核实,这才恍然大悟,苏洁在判决书以及之前的许多收费项目上都动了手脚,诉讼费用根本没有这么高,苏洁帮忙打官司是假,从自己这里骗钱才是真。
近日,沧浪法院对这一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苏洁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