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狗引发的血案
作者:吴丹 发布时间:2010-10-21 浏览次数:402
时下饲养宠物犬已经成为很多人生活的一部分,自家饲养的小狗丢了,那自然是一件非常令人心痛的事情。但因为找狗而大打出手,这恐怕就不值得了。近日,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寻找丢失的小狗而引发的健康权纠纷。
爱狗丢失
2008年7月,家住张家港的尚利洁在宠物市场购买了一只博美犬,尚利洁对这只小狗是倍加爱护,抱在怀里怕碰着,放在地上怕磕着,每天给小狗买高档狗粮、喝牛奶、洗澡、梳毛,闲暇之时就给小狗做狗衣,还给小狗取了个好听的名字——团团。12月份,尚利洁带团团到公安局治安大队办理 “养犬证”,让团团成为了合法“居民”。没有想到的是,2009年4月,团团不见了,从此尚利洁踏上了寻狗之路,可是苦苦搜寻了四个多月,依然没有团团的任何消息,尚利洁每天寝食难安,满脑子都是团团的影子。
意外之喜
两家争狗
晚上,尚利洁接到一个电话,问她徐思龙家的狗是不是被其抓走了,并对那人说这只小狗是自己家的。挂完电话后,尚利洁一想自家小狗丢失了这么久,一定要弄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丢的,就叫上朋友李辉一起来到徐思龙家。可是两家见面还没好好说上一句话,就互相指责对方偷狗谩骂起来,并且从言语冲突上升到身体接触,双方扭打起来。扭打中,徐思龙的眼睛被抓伤,脖子上的一根金项链被抓断。随后,尚利洁拨打了110报警。
身份确认
民警赶到现场后,徐思龙称小狗是其驾驶员高上方于
今年7月26日,徐思龙将尚利洁、李辉告上法庭,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财产损失、误工费等共计20000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小狗的权属是纠纷发生的直接诱因,从常理分析,高上方明知其所饲养的狗与将要检验的狗外表存在差别,且无狗证,已无验狗之必要,其仍然参与验狗,可以推定高上方之前所饲养的狗即是所检验的狗。徐思龙在替高上方代养狗之前未尽审查狗证之注意义务,以致尚利洁对对其产生怀疑及不良情绪。尚利洁自行将他人饲养的狗抱走,而未通过合法途径向管理部门主张狗的所有权,也使原告对其将狗抱走的正当性产生怀疑及不良情绪。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