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县法院以清理执行积案为目标,全面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高质量高效地完成了集中清理积案任务。20082009年共排查出的479件执行积案截至1020,已经全部执结结案率为100%。近日受到上级法院及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领导重视,成立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政法委书记、院长为正副组长,由13家职能部门组成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县政法委下达了《关于在全市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通知》,法院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表》。在执行中讲究方法,区别案件情况,依靠申请执行人的力量,内外联动,合力破解执行难

 

明确责任,与有关部门签订责任状。县政法委要求乡镇党委或有执行义务的单位与政法委签订责任状,对涉及行政部门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被执行单位要向党委政法委递交责任状,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要追究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由于明确了领导责任,一大批涉行政部门案件得以执行。

 

认真排查,摸清执行积案底数。该院对执行积案进行全面摸底,共计清查出20091231以前的执行积案479件,逐案进行登记造册,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要求对每一个执行积案都要定承办人员、定督办领导、定执行措施、定执行期限、定目标责任,明确了工作目标和重点,为清积专项活动的全面铺开奠定了基础

 

广泛宣传,强化清理执行积案措施。积极利用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以及其它宣传平台宣传清积活动,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理解、支持。同时,有针对性地采取了多种有效措施确保执行力度。通过发布限期执行公告,营造执行声势,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及时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对经多次说服教育无效的被执行人和妨害执行的行为人,依法果断地采取拘留、罚款等制裁措施,确保清积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每月通报,实行清理执行积案督办制。在清理执行积案办公室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通报清理积案进展情况,院清案小组对全院清积情况进行检查、调度,对所结的案件由清积办公室在各单位的台帐上予以销号;同时实行奖惩,对限期结案的进行通报表扬,对无特殊情况没有完成清积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取消本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