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推行陪审员判后回访效果显著
作者:陈雪艳 发布时间:2010-10-21 浏览次数:272
“你说得有道理,法官这样判,我心服口服了!”
今年以来,该院针对推行法官判后回访后,案多人少矛盾更加突出的情况,同时也为充分发挥陪审员了解乡村民俗、社区民情的优势,推行陪审员判后回访制度,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该院结合人民陪审员的专业特长安排陪审,并安排他们在陪审案件判决后及时回访,切实做到发挥陪审员个人特长进行判后回访。如:对于青少年犯罪案件,安排在教育岗位或有心理咨询特长的人民陪审员回访;对于涉及相邻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等案件,安排有基层工作经验和社会阅历丰富的陪审员回访;对于涉及专业性较强的劳动争议、医疗事故、建筑施工等方面案件,安排有资质的行业专家陪审员回访。陪审员释疑主要围绕裁判文书,针对当事人的疑问和焦点问题,灵活运用经验和心理疏导,情理交融地进行解释,注重与裁判理由、裁判结果的有机统一。
该院自施行陪审员判后回访制度以来, 35名人民陪审员共回访案件600余件,经回访后的案件仅有14件上诉,经陪审员回访后的案件无一件被信访投诉。该制度的实施较好地促进了当事人服判息诉,提高了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