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增强司法透明度,促进司法公正,港闸法院以涉诉矛盾化解为载体,以司法公开的纵深推进为抓手,积极落实“阳光司法”举措,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力地推动了社会矛盾化解,有效地树立了人民法院形象。

 

诉讼风险公开。该院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张贴诉讼风险告知书、执行风险告知书,让前来涉讼的当事人明白在诉讼、执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减少因法律规定的缺乏,而产生的有悖法律法规的负面情绪和不必要的涉法上访。

 

立审执过程公开。一是立案公开。将法律咨询、诉讼引导、立案受理、诉讼收费、诉前调解、执行督促等审判职能有机整合,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配置触摸屏、电子公示系统,对法院立案条件、收费标准、审理进程、开庭公告、裁判文书一一明示,满足群众知情权。二是审判公开。通过及时公告开庭信息、邀请陪审员参审、落实公开审判、坚持公开宣判、适时判后答疑,保证群众的监督权。三是执行公开。坚持执行告知制度,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执行工作情况;坚持终结执行前谈话制度,使当事人确信法院已穷尽了所有执行措施;坚持评估、拍卖程序的全透明,保证执行标的物处置公开,以落实群众的参与权。

 

裁判结果公开。在及时依法送达裁判文书的同时,该院正在起草裁判文书上网流程,近期将全面落实文书上网工作,进一步强化裁判结果的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此外,通过庭审录音、庭审录像、庭审记录三同步的落实,保证公开宣判时,当事人在法庭上通过电子显示屏第一时间看到裁判依据及结论。

 

职责权限公开。在纸质媒介及法院公示栏内,全面公示了所有干警的照片,标明了姓名、职务、职责,使当事人对自己的纠纷由谁负责、由谁主管,遇到问题找谁解决一目了然,方便了群众监督和信息反馈。

 

沟通渠道公开。坚持院长接待日和庭长轮流信访接待值班制,保证每个工作日都有院长、庭长负责接待,畅通与群众的沟通渠道。实行首问负责制,凡有当事人来院咨询或反映问题的,第一个接待人员应耐心解答、及时记录,切实解决问题,如属涉诉信访,不能一步到位的,应当日转立案庭考虑是否立案处理。

 

廉政建设公开。主动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设立投诉举报信箱、聘请院外廉洁执法监督员,随时监督法院立审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建立法院内部执法检查大队,适时回访已结案件的当事人,形成内外监督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