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州区法院将能动司法、和谐执行与执行无积案活动相结合,通过“三分法”规范执行清积工作。在今年继续清理积案工作中,海州区法院共清理出20082009年度程序终结案件181件,重复信访案件13件,和解尚未执结有财产案件1件,中央政法委督办案件1件。截止920,已全部清理完毕,较好地完成了清理积案工作任务,同时基本实现了大幅度减少执行信访案件数量的目标。

 

分权制衡,促使执行权利规范行使。该院将执行个人主体的追加、变更审查权交由院民一庭、民二庭行使,执行异议裁决权专由执行裁决科行使,要求审查时间均不超过10个工作日,由其他部门和执行裁决科对执行实施科的执行行为进行监督制约,规范、统一执行工作,更加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

 

分组配合,促使执行流程规范衔接。该院进一步完善原来的执行流程管理,调整执行局内设机构,在两个执行实施组、一个综合协调组的基础上,增设案件调查组、款物交付组(结案组)、法警中队,明确各组任务分工,保证各组责任不同且相互监督配合。确定各组工作期限,逾期则将案件易组换人,确保执行流程规范、高效衔接。

 

分类定策,促使执行工作规范运作。该院每月定期会诊各类积案,针对不同案件类型、不同案情,探索扩大追加、变更执行主体范围,形成系列案例。注重处理涉执信访方式的多元化,对不同的涉执信访案件进行分类、区别处理:执行措施不到位的,穷尽执行方式方法尽快兑现;客观条件执行不能的,充分进行法律的宣传教育,取得当事人的理解;不属执行引发的,析法明理,启发信访人员正确使用维权的手段和途径。清理积案以来,已妥善解决了马木提·木萨买卖合同案等一大批老大难信访案。该院今年新收执行案件无一起引发新的信访问题,有效地控制了涉执信访矛盾纠纷的增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