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和谐51领跑全省
作者:悦婷 季艳 承钧 发布时间:2010-10-21 浏览次数:266
宿迁中院以最大限度实现息诉罢访和案结事了为目标,总结推行“和谐51”工作法,使案件撤诉和解率由上年同期的6.25%上升到35.71%,增加了4.7倍,今年以来一直在全省排序第一。10月中旬,该院的做法受到省高院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民事再审案件一般矛盾高度集中,当事人对立情绪非常尖锐,该院经过长期总结论证,于年初全面推出“和谐51”工作法。即调解工作中针对当事人实施五个步骤,围绕一条主线。五个步骤是稳情绪、摸清底、借外力、衡利弊、引案例。一条主线是将调解工作贯穿审判过程。
该院针对一些案件当事人之间积怨较深、对法院存在不满情绪等特点,承办法官在认真倾听当事人意见的前提下,对案件先行冷处理,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缓冲期后再予调解。调解中多方了解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的关系、产生纠纷的真实原因、诉讼动机及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真实心理预期,从而掌握当事人心理状态,做到调解工作有的放矢。该院还注重调动社会资源,主动邀请检察官及人大代表等参与再审案件调解和解工作,提高调解工作的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