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城法院反映国家公职人员担保民间借贷案件增多应当引起重视
作者:王洪娟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927
近年来,随着民间借贷的增多,国家公职人员作为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案件越来越多。2008年以来,宿城法院受理此类案件达150多件,涉及金额400多万元,并且面临执行难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家公职人员的形象,也给法院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
一、此类案件特点
1、担保纠纷主要发生在民间借贷中,担保人都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担保次数多、金额大。很多担保人都是多次为多人提供担保,担保金额最多的超过百万。
3、对立情绪大,调解工作难。担保人往往认为自己并未受益不愿意承担法律责任,拒绝进行调解。
4、执行难度大。因为担保的债务数额超出实际还款能力,很多案件面临无财产可供执行局面。
二、产生原因
1、公职人员有着稳定的收入和较高的社会地位,在社会上有着普遍良好的声誉,一些借款人基于此而产生盲目信赖,对担保人实际担保能力没有进行深入调查了解。
2、一些公职人员碍于情面或出于朋友义气,在并不了解债务人的实际还款能力情况下为他人提供担保。也有一些公职人员爱慕虚荣、好大喜功,盲目为他人提供担保。个别公职人员与借款人恶意串通进行担保,骗取钱财。
3、一些公职人员法治意识薄弱,法律知识匮乏,对担保责任认识不清,认为自己并未受益不愿承担责任。
4、缺乏相应监督和管理。目前各单位对任职人员担保缺乏统一管理和有效监督,对于一些人员恶意担保、担保数额巨大,实际难以履行造成恶劣影响的,也没有相应的惩罚措施。
三、对策建议
1、加大对主债务人的追偿力度,尽量减少担保方面的纠纷。
2、加强法制宣传。让群众更多了解担保的功能、存在的风险、所要承担的责任,提醒广大借款人要深入调查了解担保人的实际还款能力,国家公职人员的收入虽然稳定但是毕竟有限,一旦担保多个案件超过履行能力担保就失去意义了。
3、向人事主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要求各单位加强担保方面的规范管理,对违反规定进行巨额担保却无力履行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