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系化名)系外地来苏务工人员。20126月的一天,高明在苏州某超市购物时,无意间在超市卫生间拾得一串电动车钥匙,上面有一把电动自行车钥匙和一个遥控器。高明心想:“丢掉电动车钥匙的人现在一定很着急。”高明就来到超市广场停放自行车的地方等了五分钟。高明并没有发现有人在找车钥匙,这时,他的心里闪出另外一个念头:“我自己也没有电动车,何不把车自己骑走呢!”在贪念的支配下,他按了一下手中的电动车遥控器,发现一辆台铃牌电动车的报警器随之响了一下。高明立即锁定目标,并快步走上前去,用手中的车钥匙轻松打开锁住前轮的“U”型锁,“顺顺当当”地把车骑了回去。后来,高明害怕骑出去被人发现,还特地卸掉了电动车的牌照和后备箱。但是,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高明怎么也没有想到,不久后的一天晚上,其骑车去某超市购物并将车停放在停车场,巧的是,被害人路过认出了自己的电动车并报警,高明被伏击守候的民警人赃并获。经鉴定,高明所盗电动车价值人民币3515元。

 

吴中法院近日对该案进行了开庭审理,综合高明如实供述罪行、悔罪表现及社区矫正机构的意见,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