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母离婚 脑瘫儿何去何从
作者:梅小薪 陈希 杨小英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516
崔某是个苦命人,自己哑巴不说,生了个儿子又是脑瘫,这样的不幸都让她赶上了。而更令她伤心的是,丈夫对自己和孩子漠不关心。无法忍受的崔某将丈夫告上法庭,要求离婚。近日,在东台法院调解下,两人平静分手。
两份保证书
崔某现年31岁,与丈夫周某同岁。1996年,周某将年仅17岁的崔某带回家中,共同生活一月有余。崔某家人及亲友到处寻找,后找到了周某家。周某请求崔某家人将崔某嫁给自己,因崔某聋哑,而周某正常,家人担心将来周某对她不好,坚决不同意两人的婚事。
为表决心,周某立下保证书,“保证绝对不让崔某受苦,结婚后绝无二心”。见周某信誓旦旦,崔某家人也不再执意反对。此后,他们继续交往,并同居生活。
不久,崔某怀孕了。因崔某未达法定婚龄,两人无法登记。周某不愿未婚生子,要求崔某将腹中胎儿打掉。崔某家人不同意,周某又写下第二份保证书,“保证崔某的肚子孩子打掉后,保证对崔某好”。就这样,第一个小孩流产了。
周某没有背弃对崔某的承诺。崔某流产后,周某精心照料,并一如既往地呵护,两人感情也持续升温。
儿子脑瘫感情生变
2001年,崔某达到法定婚龄,两人登记结婚,开始了甜蜜的婚姻生活。
好景不长。这年
3年前,不知什么原因,崔某与婆婆发生了揪打,小夫妻也因此闹了矛盾。周某动手打了崔某,崔某一气之下跑回了娘家长住。
在外公外婆家,可怜的小浩得到了关爱。外公每天为他做按摩,引导他锻炼。在外公的努力下,虽然小浩还不能独立行走,但腿没有变细。
崔某回娘家后,周某曾经来带过一次,叫崔某回去种田,自己养活自己。崔某虽说聋哑,但也是父母的心头肉。崔某父母从来没舍得叫女儿下地干过活,因此说什么也不肯让她跟周某回去。
不过,崔某的家人怎么也没想到,这次的阻拦竟成了周某逃避责任的借口。此后,周某再也没有上门看过妻儿。
父母离婚脑瘫儿何去何从
见丈夫如此冷漠无情,崔某心灰意冷,愤然起诉。
第一次开庭,周某未到庭,崔某的父亲作为代理人代女儿陈述诉求。
崔父老泪纵横,女儿崔某聋哑,没有生活来源;自己年过60,上有80多岁的老母,抚养小浩实在是无能为力。如女儿离婚,他希望小浩由父亲周某来抚养。
闻听此言,旁听席上,小浩抱住外婆放声大哭。崔某走下原告席,也抱着小浩呜呜地哭起来。
考虑到离婚案件涉及当事人的身份关系,委托代理人只能作一般代理,不能全权代理婚姻当事人决定是否离婚,法官决定休庭。
第二次开庭时,崔某提出请求:一是离婚,二要求小孩随其生活,三是要求被告周某每月给付600元抚养费。
双方为小孩抚养的问题,争得不可开交。崔某要儿子随她生活,理由是周某的父母不关心小浩,有时打小浩,而且小浩自己愿意随其生活。周某毫不相让,认为原告崔某自己没有生活来源,更没有能力抚养小孩。
旁听席上,原告方同来的亲戚一致认为,原告不能要儿子。因为原告是聋哑人,儿子脑瘫生活不能自理,现在靠原告的父母照顾,原告的父母是近70岁的人,将来不能动,不能行,谁来照顾孩子?小浩大声哭叫,“妈妈,我要妈妈”,一时间法庭里,哭声、骂声、指责声交织一起。
承办法官进行了耐心的调解,希望两人和好,但崔某坚决不同意。她认为,这三年来,周某没有去过原告的父母家看原告和孩子。既然被告对孩子不好,就不可能让孩子随被告生活。
双方都要孩子,究竟何去何从?法官提议由孩子来决定跟谁生活,孩子选择了妈妈。
经过三个多小时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崔某与周某同意离婚;小浩随母亲崔某生活,父亲周某每月给付小浩的抚养费300元;周某一次性补贴小浩此前在外公家生活的抚养费20000元。(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