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相城法院“四个进一步”实行阳光司法
作者:余琼琼 发布时间:2010-10-20 浏览次数:267
苏州相城法院以“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为目标,采取扩大司法公开范围等四措施,积极推行司法公开,树立法院公开透明、阳光司法的形象,赢得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
进一步扩大司法公开范围。开展“优服务、促发展、强素质、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在广度上扩大司法公开。开展新生代农民工犯罪问题、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等重点调研活动,在深度上扩大司法公开。开展人大代表全程跟踪执行疑难复杂案件等专项活动,在力度上扩大司法公开。
进一步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完善公开立案制度,实行导诉服务。完善公开审理制度,判决一律公开。完善公开执行制度,将所有执行信息公示在互联网。
进一步拓宽司法公开平台。充分利用审判平台,六次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认真听取量刑规范化改革意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在紧抓报纸、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同时,设立院长电子信箱等新平台。充分利用报告平台,采取年度定期报告、重大事项及时报告,保证党委、人大准确掌握法院工作动态。
进一步创新司法公开方式。采取内外结合的方式,通过请进来开放法院、走出去巡回审判。采取上下结合的方式,主动争取区委的领导、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主动实行和谐共建联系点的全区乡镇全覆盖。采取左右结合的方式,与检察院建立民行案件息诉维稳协作机制,与交警大队建立联动调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