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抢他人手机,竟用辣椒往人脸上喷。1018,张家港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蒋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由于身上缺钱,蒋某一直想从别人那里弄点来花,但一想偷的话难度有点大,明抢的话容易就被人发现了,而且伤害到别人还得赔偿,遂想找一个既能不被发现又能很自然的把东西拿到手的方法。今年816日,蒋某带着一瓶辣椒水来到张家港市某网吧上网,看到隔壁正在上网的姜某桌上放了一部手机,拿出身上携带的辣椒水就往姜某脸上泼去,受到惊吓与剧痛的姜某赶紧冲出包间去洗手间清洗。趁此机会,蒋某拿起姜某桌上的手机就离开了网吧。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手段使他人脱离对自身财物的控制,实施抢劫,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蒋斌归案后自愿认罪、被害人的损失已得到挽回等情节,对被告人蒋某酌情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