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卖娘房娘告亲生子
作者:刘家合 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0-10-19 浏览次数:394
年过八旬的徐老太将自己的亲生子告上法庭,
徐老太在村里有一处房产,但因为自己年事已高一直跟随子女生活,村中的房产无人居住。今年麦收时徐老太回了一趟村,发现自家的房子里居然住着人,徐老太来到门前张望,看见了同村的赵某,一问才知,赵某在四年前就已经将房子从徐老太儿子刘某处以两万三千元价格购得。徐老太十分生气:这么大的事儿子怎么连招呼也不打!于是找儿子理论,儿子刘某承认是自己在2006年未经徐老太同意擅自将房屋卖给赵某,但是怎么也不肯将购房款交给母亲。徐老太一气之下将亲生子诉至法院。
铜山法院审理后认为,刘某没有合法根据擅自出售其母亲所有的房屋并占有售房款,已构成不当得利,应返还取得的不当利益。徐老太要求返还售房款的主张,法院予以支持。遂判决:刘某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刘老太购房款2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