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中院获“优秀网络发言人单位”称号
作者: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2-10-09 浏览次数:319
在9月27日召开的长三角网络媒体峰会暨金山网十周年庆典仪式上,镇江中院被镇江市委宣传部、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授予“镇江优秀网络发言人单位”称号。这是该院继2010年9月获“2009-2010年度全市网络发言人十佳单位”后,再次因网络发言工作出色在全市115家网络发言人单位中脱颖而出。
2009年初,镇江中院依托当地政府门户网站,建起网络发言人制度,规定:对于网民在“镇江论坛”中“市法院”版块提出的关于镇江法院的投诉、意见和建议,以网络发言人名义在网民发帖3小时内初步回应,3个工作日内正式回复,如需延长回复期限必须和发帖人解释清楚。
近4年来,全市各法院将网络发言人版块作为了解民意、与群众沟通交流的重要平台,积极回应,认真办理,截止发稿日,共受理、回复网民提出的各种问题743个,全部在规定的时限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