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和谐司法,强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开展。在涉诉矛盾纠纷化解方面多措并举,取得一定实效。其中,该院在民事再审案件审判领域中,坚持依法纠错原则,不断探索调解工作新方法,在实践中形成“51调解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截止今年9月份,该院民事再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35.7%,同比增长29.5个百分点,位居全省首位。

 

“5条主线。一是稳情绪。处理案情复杂、证据繁多、当事人积怨深的再审案件需要先冷处理,安抚双方情绪,给予当事人充分考虑时间并认真倾听当事人的意见,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缓冲期后再予调解。同时,注重捕捉调解契机,寻找突破口,及时调解时机。

 

二是摸清底。了解双方当事人在诉讼前的关系、产生纠纷的真实原因、诉讼动机及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心理预期,从而掌握当事人心理状态,有的放矢做好调解工作。同时,充分尊重当事人诉权,耐心倾听其诉求,让当事人在诉说中发泄怨气。注重使用富有亲和力的语言和方式,拉近当事人与司法的距离,增强当事人对司法的亲近感和信任感。

 

三是借外力。在调解工作中,该院注重调动社会资源,主动邀请检察官及人大代表参与再审案件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形成有效的调解工作网络。在审理中找准调解工作的相关联人员,邀请调解人员帮助做好当事人工作,从而起到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

 

四是衡利弊。该院注重以案说法、以法释疑、以理劝息,向当事人阐明判决的理由与依据,指明解决问题的途径以及采取不同途径可能出现的结果和风险,帮助当事人权衡利弊得失,注重用细心熟悉案情,用耐心说服教育,用热心争取认同。

 

五是引案例。将已生效的判决和调解案例作为生动鲜活的事例,说服教育当事人,供其参考,在案例中释法说理,使其了解诉讼目的。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体谅对方的困难。结合发往调解成功范例准确判断双方当事人可能接受的利益平衡点,提出合理的调解方案,从而达成调解协议。

 

“1个环节。即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的各诉讼环节。在送达环节,通过送达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给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知识,为下一步的调解打好基础。在庭审中根据质证、认证、辩论情况,适时提出调解。在庭审后及时了解当事人以庭审的看法及对裁判结果的心理预期,发现有调解意向或调解方案的及时展开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