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中央电台人员 骗取经费百万余元
作者:陈凯 发布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358
日前,江苏省启东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施金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2009年初至同年9月期间,施某向被害人黄某谎称其为中央电视台后勤处的工作人员,受该台领导委托为一项造价3000万元的工程物色建筑施工队伍,并以缴纳保证金及活动经费等为由先后骗得黄某共计78.8万元。骗局被识破后,黄某要求施某归还钱款,施某又通过虚假汇款的方式从黄某处骗得1.2万元。施某共骗得被害人黄某80万元。期间,施某向被害人周某谎称其负责该台一项造价400万元的旧楼改造工程,并以收取好处费为由先后骗得周某共计33.2万元。骗局识破后,周某要求施某归还钱款,施某遂制作一张假房产证抵押给被害人周某。至此,施某共计骗得113.2万元,且全部挥霍。
法院认为,被告人施金鑫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