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高作法庭“三项机制”助力和谐共建
作者:杨明 发布时间:2012-10-09 浏览次数:344
为了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寻求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合力,建湖法院高作法庭近年来,先后与辖区的5个派出所、5个司法所、6个法律服务所、1个交警中队、12个村居签订了共建协议,通过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整合资源优势,做好辖区社会矛盾的源头预防工作。
及时通报机制。人民法庭和派出所、司法所等共建单位的职能不同,发现矛盾纠纷的信息渠道也存在差异,辖区各镇派出所、司法所发现和处置矛盾比法庭要迅速、快捷,需要共建单位的及时通报。如长中铸造厂系列纠纷,就是辖区司法所及时向法庭通报,了解到52名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法庭提前介一方面采取保全措施防止资产转移,另一方面做好劳资双方清算、调解工作,最终顺利化解该起群体性纠纷。
共同排查机制。法庭按照“职责规范化、制度精细化、工作常态化、人员专业化”的要求,法庭与乡镇共同设立了“政法综治中心”;与辖区内的司法所、派出所、法律服务所、交巡警中队建立健全联调联治、排查预警、共同应急处置等常态工作联系制度。如司法所每月将辖区内发生的所有民事纠纷以及处理情况通报给法庭,法庭也将各镇的诉讼案件情况通报给司法所,双方共同排查矛盾隐患,共同制定解决方案。
定期研判机制。对于辖区矛盾凸显或者群体性事件,法庭将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共同召开矛盾分析会议,邀请当地政法分管镇长和民调组织参加,对纠纷进行分线评估,分析矛盾发生根源,研究化解之道,供上级领导决策。共建以来,该庭共召开矛盾分析会11次,有效地遏制了省道征地拆迁、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群体性纠纷矛盾的扩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