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城区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加大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力度,取得明显成效。2009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20件,调解撤诉结案18件,调解率90%,调解案件履行率达100%

 

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知识,使其对如何合法、有效地处置自身诉讼权利有比较明确的认识,对可能判决的结果和面临的诉讼风险有合理的心理准备,正确引导双方客观分析,促使被告人积极地筹措赔偿款,也促使自诉人考虑客观实际情况提出合理的赔偿要求。

 

讲究技巧。一是加强庭前调查。准确、全面地掌握被告人的财产状况,查找是否有他人代为履行赔偿的线索,掌握调解的主动权。二是借“外力”。联系当事人的亲戚朋友、单位领导协助调解,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增强当事人对调解活动的感情认同,形成调解工作的“合力”。三是掌握时机。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跳出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细节,把握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千方百计缓和、化解矛盾。

 

拓展渠道。一是庭前调解。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从情、理、法的角度,教育和引导双方当事人立足长远,敦促被告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以取得谅解。二是开庭调解。做好对被告人的教育感化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促使被告人自愿进行赔偿。三是庭外调解。告知履行赔偿义务可作为酌定从轻的量刑情节,促使被告人及其亲属积极赔偿。

 

因案制宜。对对立情绪强的当事人,坚持“细”字当先,促使当事人懂法明理;对有亲属关系的当事人,则坚持“情”字当头,促使双方消除旧怨,重归于好;对自诉人有一定过错的案件,坚持“和”为贵,促使双方反省自责,互谅互让;对背后另有隐情的案件,则坚持“追本溯源”,查找案件淤结源头所在,有针对性地实施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