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沿海环境保护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滨海法院深入沿海开发第一线,与县环保局、县安监局联合成立“环保安监行政审判巡回法庭”,努力为沿海开发创造绿色、和谐、安全的发展环境。

 

配强组成人员。环保安监行政审判巡回法庭由一名审判经验丰富的行政审判法官和环保、安监工作经验丰富的执法人员各一名组成,在沿海开发建设现场设立办公场所,并同环保和安监部门实行工作联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工作信息与工作经验,做到信息共享,纠纷联排。

 

深入排查调研。定期深入沿海企业进行调研,及时掌握企业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巡回法庭已深入走访调研沿海企业40多家;组织沿海企业开展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风险大排查,协助企业排查出环保和安全生产风险6起,并妥善化解,确保企业在环保和安全的前提下健康良性发展。

 

开展法制培训。将事关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编印成册,作为教材对沿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加强企业员工对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法律知识的了解,共向企业发送环保和安全生产法律读本1500份,集中培训企业65家,牢固树立企业的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意识。

 

强化协调效果。联合县环保、安监部门,诉前加强涉环保、安监行政争议的联合协调工作,便捷高效地审理环保安监行政诉讼案件,促进案件在诉前得到有效化解,实现案结事了。巡回法庭已成功化解30余起涉沿海环境保护的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社会效果良好,受到滨海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钱武华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