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中,丹阳法院倡导多渠道、多层次的纠纷解决模式,对诉调对接实行“分类管理、统一考核”,整体工作呈现出“收案平稳回落、调撤指标持续优化、服判息诉效果提升”的良好态势,诉调对接分流、化解纠纷功能充分显现,有力促进了纠纷的多元化解决。今年1-9月份,丹阳法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893件,同比增长2.31%,增长幅度下降明显;受理行政案件66件,同比下降25.84%;民事案件调解率66.36%,继续保持平稳运行。在2010928召开的“全省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暨诉调对接工作推进会”上,丹阳法院被授予“全省诉调对接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建立分类管理与统一考核的工作机制

 

根据诉调对接的主体不同,分类制定工作细则,先后就诉前调解、立案调解、人民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出台规范性文件,确保诉调对接工作有章可循,实现规范化管理。同时,将诉调对接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和审判业绩考核体系,鼓励法官运用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等社会各方力量推进诉调对接工作。诉调对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诉调对接工作的日常管理、督促、检查和对内对外协调工作和法官业绩考核,对诉前、诉中甚至诉对诉前、诉中甚至诉后阶段,只要是以调解方式结案的,都可以享受不同程度加分。考核结果作为每个业务部门、每位法官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促使法官转变观念,充分调动开展诉调对接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强化诉调对接部门的纠纷预警机制

 

先后与总工会、司法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公安、工会、妇联、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下发诉调对接工作实施意见和实施细则,确定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信息,及时掌握社会矛盾纠纷发展动态,研究解决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工作的问题和困难,协调处理有关事宜。民一庭、民二庭以及各人民法庭与辖区内基层组织、行业协会、规模企业签订共建协议,形成结对联络,定期开展交流。如发现有可能诉讼至法院的纠纷及时加强信息交流,对矛盾尖锐或有可能引起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共同配合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尽可能将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完善以专业小组为平台的分类培训机制

 

根据诉调对接工作主要面向民事案件的实际状况,丹阳法院设立了劳动争议纠纷专业研讨小组、医患纠纷专业研讨小组和交通事故纠纷专业研讨小组,负责与仲裁委、卫生局、交警大队、保险公司以及相关诉调对接部门的交流和沟通,负责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收集和调研相关领域的最新研究成果和典型案件以及对基层调解组织的工作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等。以专业化研讨小组为主体,建立起“法官任教官”的培训机制,通过开展座谈交流会、分区培训、邀请人民调解员观摩等方式,努力提高基层调解组织人员解决纠纷的技巧和能力。

 

畅通诉调对接工作的效力确认机制

 

扩大委托调解和邀请调解、协助调解的案件范围,把劳资纠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纠纷、社区邻里矛盾等纠纷,尽可能争取当事人的同意,委托交由人民调解组织、交警部门、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等进行调解或者邀请协助调解,充分利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纠纷,不断拓展诉调对接路径。专门制定《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工作若干程序规定》,对当事人同意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工作室、人民调解组织及相关部门进行调解的,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可以选择要求由法院制作调解书或申请撤诉,法院经过审查,及时制作民事调解书确定协议的效力或允许撤回起诉。对当事人坚决要求起诉的,予以立案受理,使案件迅速进入诉讼的快车道,真正实现司法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无缝对接。2008年以来,市法院共委托社会机构调解各类纠纷182件,调解成功155件,成功率为85%,邀请、协助调解各类纠纷440件,调解成功382件,成功率为87%。人民调解室自成立以来,共处理各类矛盾纠纷693件,调处成功327件,对诉前纠纷分流起到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