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诈骗案凸显租车风险 广大市民需提高警惕
作者:胡丽萍 王文睿 发布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426
昨日,铜山法院审结一起租赁汽车合同诈骗案诈骗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合同诈骗罪,获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铜山法院经审理查明,今年3月陈某与人结伙,经预谋后至某汽车租赁公司,签订借车协议后骗走一辆帕萨特牌轿车,当天下午陈某等人即以20000元的价格将帕萨特轿车抵押,随后几人将抵押车款分赃。
伴随我市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私家车的保有量急剧攀升,一些车主把私家车自行出租或放在租赁公司用于出租获利,其中引发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甚至刑事案件诉至法院。今年以来,铜山法院已经审理了大量涉及出租私家车刑事案件,而涉及出租车辆的民事案件数量更有大幅攀升的趋势创下历年来的新高。由于现在汽车租赁市场尚不规范,一旦出现矛盾纠纷乃至刑事案件,车主维权难,维权成本高。
铜山法院在审理案件中发现,出租私家车的车主存在的风险主要包括三类:一是承租人将所租车辆恶意转让、抵押或典当的风险,诉讼维权会因承租人逃脱而变得相当艰难;二是承租人将车辆用于抢劫、抢夺等犯罪活动,车辆存在被公安机关作为物证扣留的风险,车辆往往会在犯罪活动中被损毁,并且在侦破周期长的案件中还会极大影响到车主的租金收入;三是出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而引起出租人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风险,如果车主作为出租人没有谨慎审查租车人是否具备驾驶资格,在出现交通事故后往往要承担相应责任。
私家车租赁市场和行业的规范目前尚需要一个过程,现阶段将私家车出租的市民需要树立较强的维权意识。铜山法院的法官建议,车主最好通过汽车租赁公司租赁自己的爱车,但在选择租赁公司时一定要选择规模较大、抗风险能力强、信誉好的汽车租赁公司。另外,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咨询一下相关的法律人士,针对上述的风险完善合同,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