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M机上错转账 人民法院能帮忙
作者:王巍 发布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485
不当得利依法应当返还,但钱通过ATM机转账飞出千里之外,不知到了谁的银行账户中,求助法院能管用么?近日,泰州高港法院迅速办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驱车千里之外,保全、调解一气呵成,以最快速度最大限度挽回当事人损失。
薛某在银行ATM机上进行转账操作时不慎输错银行卡号,将36000元错转入无关的账户。转瞬不见了数万元,薛某心急如焚,立刻向警方报案,又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来到法院。虽然薛某只能提供一张转账凭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没有推诿,立即与审判执行部门沟通协调。执行部门当即电话求助于公安经侦部门,查明了不明银行卡的开卡行和户主姓名,令人诧异的是该银行卡竟然是在1600多公里之遥的江西赣州南部山区某县城开户,户主纪某。在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薛某写了民事诉状,立案庭审查后即予立案受理,并随机分案给承办法官李某。李法官看了诉状,看着薛某心急的样子,虽急当事人之所急,但急而不乱。要求薛某依法以现金提交保全担保后,李法官制作保全裁定,联系车辆,带着驾驶员、书记员、法警和薛某一行5人立即出发,目的地直指江西赣州。从薛某踏进法院至此仅仅才过去3小时。凭借导航,轮流开车,15个小时后到达目的地已是夜里2点多。第二天上午银行一开门,李法官即成功冻结纪某银行卡中36000元,并通过银行联系到纪某。纪某对薛某所诉没有异议,当即同意返还薛某36000元。拿到36000元现金,薛某高高兴兴地写下撤诉申请书,他说:“以前听人说在法院打官司要经得起拖,我看法院一点也不拖,简直比国际刑警还强”。
根据案件特殊情况能动司法,满足当事人的特殊诉讼需求,为当事人提供一条龙服务,才能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不断提高党委和人民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