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维扬法院妥处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
作者: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371
近日,维扬法院妥善处理一起受到市妇联高度关注的家庭暴力离婚纠纷案件,该案曾经市电视台《关注》栏目报道,在社会上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
原告尹某与被告赵某系经人介绍相识,婚后因被告赵某生性多疑,只要原告在外与异性说话,就无端揣疑原告并将其关在家里暴打,然而原告顾及到女儿尚小,对被告一忍再忍。在婚生女成年后,原、被告的矛盾不断升级,近一年来,原告因不能忍受被告家庭暴力报警达十五次,并不断地向乡、区、市三级妇联反映情况。在妇联的支持下,原告毅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该案立案后,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的社会影响较大,本着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审判理念,在对被告恶劣行径进行谴责,严令禁止其再行施暴的同时,迅速与该区城北乡、黄金村两级民调组织取得联系,并邀请乡妇联的调解员和村民代表参与法院调解工作。经承办法官的释法明理和村、组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调解,被告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承认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同意离婚,并就夫妻共同财产与原告进行了分割。至此,一起社会影响恶劣的家庭暴力离婚案件最终得以圆满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