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诉前调解工作,提升调解成效,太仓法院坚持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各项要求,完善机制、突出成效,积极拟定四项举措,逐步完善诉前调解工作机制。

 

强指导,着力于提升诉前调解业务水平。一是法官驻室指导工作制。指导法官每周驻室半天指导调解工作,接受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指导开展诉前调解。二是工作例会指导工作制。坚持每月召开诉前人民调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业务培训制度。要定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讲座、组织调解员参与调解、旁听庭审、专题讲座等等,不断提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

 

重管理,着力于规范诉前调解工作开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根据《关于诉前调解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对诉前调解工作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台帐管理。每个调解工作室都要建立工作台帐,详实记录该室诉前调解工作制度、案件受理等情况,要求台帐分类科学、记录详实。二是定期督查。院和谐乡镇建设领导小组定期到各调解室了解工作情况,排查存在问题,及时指出,要求整改。三是听取民意。以在诉前调解工作室设立了意见征集信箱、法官定期下基层听取民意等为形式,客观了解老百姓对司法工作、诉前调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抓环节,着力于突出诉前调解工作重点。诉前调解中要坚持预防为主,诉前调解中要善于发现潜在的矛盾和易激化的矛盾,做到矛盾提早发现、提早化解。诉前调解中坚持全程跟踪,案件进入诉前调解程序后,从案件受理、调解成功到标的履行实行定案定人、全程跟踪,要把矛盾化解作为诉前调解的最终目标。诉前调解中坚持深入基层,要求人民调解员和法官在调解工作中多深入基层、实地勘察,了解案件情况,拉近和老百姓的距离,提高诉前调解工作的群众认同度。

 

促成效,着力于凸显诉前调解三个效果。一是积极参与平安建设。把平安建设和和谐共建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筑牢基层矛盾防控第一道防线。二是有效减少法院案件压力。诉前调解减缓法院诉讼压力的成果得到了明显的体现,要使纠纷的解决方式更加多元化,要着力在固定和扩大该项成果。三是为当事人提供更为便捷的纠纷化解途径。要进一步优化诉前调解的工作环境,丰富工作方式方法,充分发挥诉前调解耗时少、成本低等优势,使当事人乐于选择诉前调解途径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