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锡山法院多措并举落实刑事量刑新规
作者:蒋广新 发布时间:2010-10-18 浏览次数:278
为深入贯彻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刑罚裁量权、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锡山法院精心部署、扎实推进,从领悟理解、实践操作、全程监督三大方面入手,最大程度地实现量刑均衡,维护司法公正。
挖掘学习深度,提升《指导意见》适用能力。自9月初意见下发起,锡山法院即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开展初步学习,明确学习任务及重点,力求领会《指导意见》的基本精神,正解理解量刑的基本方法,熟练掌握意见中十五种常见罪名的量刑方法与尺度,并对照原有的量刑尺度学习研究。同时,组织全体刑事审判人员进行深入交流,就在学习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讨论,统一认识;组织刑事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的专门培训,以进一步加深对指导意见的理解和把握。
强化规范力度,更新刑事审判定案机制。契合《指导意见》正式施行的时机,根据基层法院工作实际,更新操作规范。一方面要求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按照《指导意见》规定的量刑步骤、方法操作,明确从法定刑到宣告刑的论证过程;另一方面明确缓管免案件、从轻减轻处罚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等类型案件的定案层级,从严掌握,强力落实。同时,更新的定案机制还对《指导意见》未明确的非常见罪名的量刑尺度进行了一定层面的统一,以保障量刑规范、均衡。
加大监督强度,确保量刑权健康运作。要求刑事审判人员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全面提升司法能力,恪守法官道德规范,主动接受监督。切实做好庭审公开、裁判文书公开工作,接受权力机关、纪检监查机关及各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要予以充分关注;切实做好裁判文书上报工作,接受来自上级法院的定期检查或抽查。通过外部监督和内部管理的合力并行,使量刑权在《指导意见》的框架内健康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