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通告,在江苏省人大网站和《新华日报》上全文公布《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即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前,本省各类组织和公民可以向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32号,邮编:210008,传真:025-83275650,电子邮箱:jsrdfzw@126.com)提出意见,也可以登录江苏人大网提出意见。

  据悉,截至2009年底,我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1258.8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7%;80周岁以上的高龄老年人口达182.77万人,占全省老年人口总数的14.5%。我省老年人口在未来20年内,将持续快速增长,达到每三个人中有一个老年人,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将十分严峻。制定《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旨在进一步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老龄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9月28日,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该草案进行了分组审议。由于草案涉及面广,与广大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全文公布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