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钟需长鸣
作者:董正远 发布时间:2010-10-14 浏览次数:828
美国著名法学家德沃金在《法律帝国》中的经典名言是“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法律帝国的王侯。”社会和谐并不意味着没有任何社会矛盾,定纷止争是法院职责所在,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神。法官队伍中个别腐败分子的违法违纪行为,不仅损害了整个司法队伍的公正形象,而且摧毁了社会公众对法治的信心。
黄松有是建国以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最高级别的法官;法官罗书平、宋祥、黄孝光、贾耀作、朱拥军……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锒铛入狱受到人民的审判。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同时告诫我们警钟需长鸣。
一、心理失衡,心存侥幸。看到周围的人出手阔绰,心中隐隐产生了一种失落感,感到自己的收入与付出不成正比,于是产生权钱交易,并由第一次的忐忑不安到以后的心安理得,有人觉得收了别人的钱,替人办事,也没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什么损失,自己还能得到利益,何乐而不为呢?一位哲人曾经说过,侥幸是一位不负责任的婆娘,她一旦与贪婪结合,便会生下犯罪这个畸形儿。一失足成千古恨。毁掉了自己一生的名誉和幸福,是个人的悲哀;本来是学者法官,却被金钱利益所困,这是国家的损失。
二、政治理论学习不能放松。认为警示教育与己无关,人生价值观偏向金钱,甚而触犯法律,这是误区,是雷区,是高压线。
三、知法守法,切不可游戏法律,不按规则执法,为当事人谋利,中饱私囊,在罪与非罪的边缘游离。这些落马者曾经艰辛奋斗过,曾因法律知识渊博而获得了种种荣誉光环,获得了大家对他们的信任,但这些荣誉和光环却不能安慰他们日渐颓废的心灵,职业道德和内心自律的缺失,使他们抵挡不住利益的诱惑,未能守住法律底线,放弃了对公平和正义的追求。学识成了他们曲解法律,以权谋私,甚至枉法裁判的合法注脚。
我们每个法官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首要价值追求,自觉抵御各种干扰,努力从实体、程序、效率方面体现公平正义,廉洁司法,警钟长鸣。在形形色色的诱惑面前,避开陷井,处变不惊,得势不乱,不为名累,不为利惑,不以恶小而为之,不以善小而不为,做一个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