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丰法院重阳节前夕入村办案为老人解除赡养之忧
作者:董正远 潘锋 发布时间:2010-10-14 浏览次数:436
经询问了解到,李大娘养有二个儿子,老伴去世后,小儿子一家以照顾、赡养为由,搬进老人的房屋居住。早年老人身强力壮,起早贪黑操劳、照顾孙子上学,近年来老人已年老体弱,丧失了劳动能力,小儿子一家认为老人是累赘,把老人赶出家门;大儿媳以早已分家为由,拒绝赡养老人。接待法官了解到此情况后,立即由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带领立案庭的法官驱车到老人村组就地办案。在村委会,通过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小儿子一家把老人接回家中居住,大儿子表示今后一定要赡养老人,让老人度过一个愉快的晚年。
临行时,老人拉着主任及法官的手久久不愿松开,流着泪说:“真是感谢你们呀,我终于又有家了”。
大丰法院针对近年来农村赡养纠纷案件逐年上升的实际情况,院领导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案件的特点,加大立案调解力度,多次安排法官进村办案、就地调解,通过以案释法,有效化解了家庭纠纷,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树立了人民法院以人为本,和谐审判,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