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在如皋市桃园镇司法所内,55名工人依从法官手中按次序领取了执行后所得来的工资,金额最多的是1931元,最少的是20.2元。此案中的工人代表朱海海兴奋地说,感谢当地政府,感谢法官为我们想方设法维权。

 

今年830日一早,原如皋诚鹏时装有限公司的工人上班找老板陈进批领材料时,发现老板留下一张纸条,说因自己管理上出了问题,公司资不抵债,自己再也无力担负起这样的局面,只有出走,外出打工,等将来赚到钱再来偿还工人工资及债主的钱。

 

得此消息的工人们一下炸开了锅,她们有几个月的工钱在老板那儿没拿得到,这如何是好?后有人提议找镇政府,群情激愤的工人们拥到政府,有人跑到政府大楼的楼顶要跳楼,局面一度十分混乱。镇政府果断采取应急预案,一边调集派出所、司法所等职能部门通过法律宣传做工人的思想工作,一边火速与法院联系,寻求解决方案。后经谈判,55名工人找出3名代表到法院诉讼。此案引起如皋法院党组的高度重视,院长吴存银要求承办法官想方设法为工人维权,确保辖区内的社会稳定。94,如皋法院对55名工人要求给付劳动报酬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此案发生法律效力后,执行局执行长蒋正华当即来到诚鹏时装有限公司,经了解,老板陈进是租赁厂房作业,尚欠房主的租金。而可供执行的财产是检验台、熨衣架及工人坐的方木凳等不值钱的物品,估算最多值4万多元。而55名工人需要执行的工资高达29万元。

 

蒋正华与司法所所长一起研究执行方案,如将这些物品进行评估,将会产生评估费用,工人的工资将会受到损失,只有采取招标的方式寻找买家才能将损失降到最低。此后,经与工人代表商谈,将此案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与工人代表交底,工人代表赞成执行法官的做法。9303名买家分别向工人代表先交付押金5000元,到现场实地察看财产后,以投暗标的方式竞买,一名买家以超过其他两名买家的竞标价格最终以4.5万元成交。为顺利将执行物交付买家,蒋正华与司法所所长做房主的工作,确保执行物顺利执行。

 

此后,蒋正华与司法所所长对55名工人的工资进行分配,确定了13.45%的分配比例方案,工人代表十分赞成这种公平的分配方案。

 

当日,拿到工资的工人们都很兴奋,她们说,老板欠下了很多债务,本以为工资会全部泡汤,而政府和法院尽心尽力为我们工人作想,让我们拿到钱,虽然比例很少,但他们尽了力,我们仍十分感谢他们为我们做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