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法院巡回法庭成效显著
作者:曹鸣红 卢凤 发布时间:2011-01-07 浏览次数:245
司法为民的宗旨要求人民法院加大巡回审判力度,巡回审判是让老百姓以最低的成本、最深的体验实现看得见的司法正义,只有加强巡回审判,拓展基层司法服务,才能提高人民法院在基层百姓心中的地位、权威。为此,江阴法院2006年12月在江阴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设立交通事故巡回审判庭、2008年4月在江阴市总工会设立的劳动争议巡回审判庭,积极开展诉调对接,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合作,实行专业化巡回审判,以“便捷、高效、公正”的优点获得了当地老百姓的赞扬。
便捷,缩短了与百姓的距离。巡回法庭的审判模式增强了专门案件审理的公开透明度,便于让当事人了解案件处理程序及相关知识,从而改变老百姓对法院敬而远之、没有赢的把握坚决不上法院等保守观念。近年来,江阴巡回法庭常驻点法官通过接受当地老百姓的咨询,为人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加强了法院与老百姓的联系,使法院融入到“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建设中去,法庭和法官的形象改变,群众有困难愿意选择相信法院,也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高效,提高了专门案件的调撤率。巡回法庭通过“诉调对接”模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合作,在开展巡回审判时,主动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或邀请人民调解员担任陪审员参加合议庭审理,既提高了人民调解员规范调处纠纷能力,又增强了案件审理的透明度,提高了案件审理效果。
公正,增加了当事人的满意度。江阴法院巡回法庭专业化审理制度,审判人员通过对类型化案件的审理,不仅便于其对审判中经常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梳理,而且还便于将这些问题上升到理论高度,进行前瞻性调研。法官对该类案件的审判现状、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为今后法院审理该类案件提供指导意义和参考依据,从而进一步提高当事人对案件审理的服判率,增加了当事人的满意度。